近期中共教育部党组颁布《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建议》,强调指出,“要推进高等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监管,加大廉政风险防控,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进一步加大预防规范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1]对高校推进综合治理和加大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出了明确需要。
1、高校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大意义
高校推行廉政风险协同防控机制是健全内部治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反腐倡廉的有效方法。
一方面,高校的反腐倡廉还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高校作为社会风气的引领者,在防腐倡廉方面应该有着更高的需要。然而伴随市场经济的影响,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变化,逐步蜕化变质,滑向腐败的深渊。“近年来,各地查办的高校腐败案件常见在每年 20―50 件,有些甚至超越 100 多件。这类案件大多涉及高校的招生招标、干部选拔、职称评审、基本建设、后勤服务、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2]这类问题的发生有高校领导干部个人的原因,但更主要的还在于伴随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投资的增加、社会化程度的增加,而反腐倡廉的力量配备不够有力,内部管理机制也没跟上。与党委、政府不同,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常见存在职员配置不到位、队伍结构不合理,看重协调防控不够,缺少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监管体制还不完善等状况,很难应付高校复杂的反腐倡廉形势。
其次,高校构建廉政风险的协同防控机制,是发挥高校自己的优势和特征、加大反腐倡廉的有效方法。高校构建廉政风险协同防控机制,可以大力推进管理革新,自觉把科技方法融入高校规范设计和管理步骤,将构建廉政风险协同防控机制与不断健全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规范高校办学行为、推进高校科学管理结合起来,针对高校各范围可能诱发腐败的各类风险,通过科学的剖析评估和系统的工作办法,准确查找风险点,打造前期预警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预防腐败的协同工作机制,从而最后达到规范权力运行、加大科学管理,从根本上预防腐败、促进事业进步的目的。
2、高校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基本内容
所有工作实践要以理论基础为导向,高校要拓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第一要全方位理解和学会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入门知识。
1、高校廉政风险的主要内容
高校学会人财物的要紧职位,也都存在着廉政风险。[3]
(1)组织人事风险。高校在干部选任、人事安排等方面具备非常大的自主权,在此过程中,假如监控不力,很容易导致以权谋私等风险。
(2)财务审计风险。伴随高校的扩招,高校的资金类型多、流转快、进出大,在票据审核、指标划拨、财务审计等环节容易发生把关不严等财务风险。
(3)采购招标风险。高校就如一个小政府,天天的采购招标业务繁重,易在预算编制与审批、标书拟定、物资验收等方面,可能发生变更采购方法、泄露标底、所购商品以次充好、收受回扣等风险。
(4)科研学术风险。伴随高校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的增多,科研项目(基地)申报、材料审核、学术成就鉴别、经费用等方面,发生审核不严、学术造假等风险。
(5)招生录取风险。因为客观存在的暗箱操作,在自主招生、招生面试、专业调整等方面都大概存在违规现象,导致招生录取不公平问题。
(6)基建工程风险。近年来,高校的基本建设项目增多,项目资金增多,但因为粗放式管理和监管不力,导致在项目设计、工程施工、材料使用、工程付款等方面极易发生违规操作现象,使部分高校客观存在着“大楼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现象。
(7)后勤产业风险。高校的规模越来愈大,各类后勤修理、绿化、采购规模也成井喷式增长,因为职员素质参差不齐,再加上监管规范跟不上,导致不少的风险。
2、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质
一般来讲,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就是找出高校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环节,寻求有效方法,采取务实手段,力求将风险防范在萌芽状况。
(1)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质。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就是指防范、遏制高校的各类权力主体借助职务之便从事违反违反党纪政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总称。在具体工作中,主如果针对高校领导干部和重点职位的教职工因职位学习教育、规范规范约束、防范监督不到位和廉洁自律意识不够而产生廉政风险和进行提前防控一种约束行为。
(2)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主要内容。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就是指用当代风险管理学的有关常识,紧密结合高校工作实质,重点围绕监督高校各重点职位的权力运行,认真查找高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在平时职位工作和日常,在职位职责、思想道德、业务步骤、规范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问题的风险点,并依据风险原则确定廉政风险等级,依据不同级别拟定不一样的控制方法,以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提前消解高校腐败的风险,提前纠正腐败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未最大程度地减少了腐败行为对高校系统所导致的害处和损失。
3、高校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获得的基本效果
近年来,全国各各高校在学习领会中央精神的基础上,逐步在廉情信息采集、处置、预警预报等方面进行了不少的实践与探索,加强了风险防控工作力度,获得了初步效果。
1、强化了高校廉政防控的组织领导
多数高校主要点导亲自动员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形成了党政主要点导负总责,纪检监察部门督促组织协调,各部门一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部分高校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有效克服了廉政建设与业务管理“两张皮”的现象。 2、增强了高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
部分高校重视把廉政教育同风险排查相结合,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的动员、宣传,使高校领导干部常见遭到了一次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教育,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和主动防范廉政风险的意识明看上去到提升,“一岗双责”的意识和主动同意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得到加大。
3、推进了高校预防腐败规范体系的建设
部分高校坚持把细化业务步骤与健全规范相结合,形成了涵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规范化管理、监督制约和违纪违法行为惩处等四类规范的基本规范体系。
4、探索了廉政风险防控的协同机制
部分高校重视发挥各方优势,整理各方资源,尝试构建反腐倡廉“大格局”建设,积极推进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商业机会制建设,具体工作中,纪委发挥牵头用途,引导各部门把促进进步和维护学校风清气正的环境作为一同责任,有力确保了学校反腐倡廉工作尤其是重大任务的全方位完成。
4、高校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高校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方面获得的效果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方面存在的种种不足。
1、没形成认识合力
高校的师生思想上不够看重,对高校加大廉政风险防控的紧迫性认识不够,对廉政建设“说起来要紧,做起来不要”,还没打造起齐抓共管的风险防控责任体系。
2、没形成组织合力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体系建设常见不够到位,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体系不够完善,部分领导和单位没把廉政风险防控放在要紧的地方。
3、没形成规范合力
一些高校在人才引进、干部使用、财务管理、工程基建等方面的规范建设仍较为薄弱,一定量上形成了风险防控的盲区。有的高校没结合本校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的实质,划分各类工作的风险点,没形成科学的防控链条。
4、没形成外部合力
高校的主管部门和社会对高校的权力运行监控不到位,平常监管不够。地方高校与检察院等执法部门合作机制不够完善,预防高校职务犯罪和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没打造。
5、高校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基本思路
高校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点在于运用协同理念,整理高校内外各种资源,充分发挥廉政风险防控系统的各要点用途。
1、做好廉政风险的源头防控
针对高校容易产生的各类腐败风险,坚持教育为先,加大高校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教育和“一岗双责”的意识教育。深入拓展职位权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况。
2、做好廉政风险的重点防控
通过对高校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规律的全方位剖析,确定干部职称评定、财务管理、学术规范等重点防控范围。要通过向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延伸,向二级学院和重点职位延伸,形成全方位覆盖的防控局面。要加大规范办学,推进高校各项具体业务管理的规范化管理,形成“用规范规定步骤、用步骤规范行为、用行为优化管理、用管理健全规范”的风险防控运行机制。
3、做好廉政风险的基础防控
高校要加大理论研究,进一步理清高校廉政风险的界定、风险等级的划分等问题。要坚持把细化业务步骤与健全规范相结合,对高校规范建设进行统一规范,形成反腐倡廉的基本规范体系。要抓好任务细化分解、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等工作,进一步达成责权明确、权责相称、层级负责、层级落实。
4、做好廉政风险的保障防控
要强化学校党委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党政主要点导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有关校领导依据工作分工,负责分管单位和联系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强化学校纪委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拓展。要各参与单位要根据“一岗双责”的需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各阶段工作,把防控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要交任务、压担子、督过程、要结果,着力建设一支适应高校改革进步稳定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5、做好廉政风险的监督防控
做好高校的廉政风险防控,还要发挥主管部门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用途。高校要根据上级需要,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工作,为上级部门和社会监督提供资料。高校的上级主管部门要打造监控高校廉政风险的正常状态机制,每年专题研究部署高校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有哪些用途,畅通社会监督途径。
总的来讲,构建高校的廉政风险协同防控机制,还处于起步和初始阶段。高校和社会各界都要深入研究、深入实践,高效推进高校廉政风险协同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地使高校的党员干部不想腐、不可以腐、不敢腐,确保高校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